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提高并联审批比例,江西省近日就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工作提出要求,正式启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联合验收功能。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年底联合印发的《江西省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2020年1月起,在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联合验收。在此基础上,江西省重申,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联合验收功能,正式启用该功能。联合验收分为新建、扩建类联合验收和改建类联合验收。其中,新建、扩建类联合验收包含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5个事项,改建类联合验收包含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3个事项。
江西省要求,要有步骤地全面推进联合验收。联合验收功能上线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原则上应通过审批管理系统进行联合验收申报办理。今年10月起,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将逐步关闭联合验收中单个或部分单项验收的申报通道,实现联合验收所有前置审批审核的材料、附件的数据共享。
江西省强调,要规范联合验收程序,将联合验收涉及事项的验收工作纳入审批管理系统规范开展,坚决杜绝“线下验收后线上补录材料”的“两张皮”做法。同时,要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审批服务窗口和各验收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申请项目办理过程中的答疑解惑工作,提高智能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