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公司在做项目的时候遇到的合同类型有很多,首先是固定总价合同,其次是可调单价,在次是固定单价,可调总价,对承包商来说正好和甲方相反,最不利的是固定总价,合同类型的系统表,就是在我们发承包的中央位置, 合同类型很显眼为固定单价,合同双方是最公平的。
为什么公平,我们做一个分析,如何采用清单法计价,固定单价为什么公平,采用清单法计价时,清单工程量是谁提供的?是不是发包人?量错了责任谁承担?发包人,采用清单法招标,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而综合单价谁报的?是不是承包商?价报错了谁承担责任?是不是乙方?因为施工单位一但报完那个综合单价如果签的是固定单价,不变是不是?错了也按照这个错误办,因为你施工单位承担这个责任,所以说清单法计价采用固定单价量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报价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这是不是叫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所以对双方最公平正,正因为如此,我们起草2013年限行规范时我们起草了以下的7.1.3款,那么我们未来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包括民营项目我们在选择类型时,合同谈判选择类型时那么怎么样选择和类型?我们先看国家规定,那么国家规定是7.1.3条是这么说的,施行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我们应当采用什么合同啊?单价合同,这个单价就是我们刚才说的固定单价,合同形式是公平的。建筑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而且施工图设计已经审查批准的项目才可以采用固定总价,所以固定总价不是不能用,但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不是不可能的规模小,那么体量小那么我们能有多少变化呢?技术难度低尤其工期短,工期短物价波动影响是不是小?特别指施工图设审查批准,大家试想,审查后变更是不是很小了?说这类项目我们双方签固定总价对双方都是好事,言外之意出了这类项目以外签完固定总价实际上不是对你业主也好对业主不一定好,为什么不好,所以我们刚才说的固定总价对业主是很好的,但不说所有项目都签固定总价是最好的,那么第三个只有说对紧急抢险救灾施工技术特别复杂后面还有一句话是政策没有说要写进去,叫做三边政策,对哪些项目对紧急抢险救灾,施工技术特别复杂还有三边项目我们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为什么国家政策把三边项目不能写进去啊?写进去不就合法了么?但是我们现在比比皆是不能写在台面上是这个意思吧?那么这类项目只能采用成本加酬金为什么三边项目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那三边啊?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那么这项目在招标时图纸出来了没有?有清单么?能招标么?能用固定单价形式么?但是也得做啊,刚才课间有一个朋友跟我说我们重点项目没有图纸必须开工我说了这个时候就得要有一个能力强的项目管理单位,连项目管理放在一块这种情况下成本加酬金不是不能用,必须把合同写好,必须实现把有关问题考虑到,必须要列好风险,必须要做好相关未来的应对,那么必须要找干过此类项目的得利雄厚的项目管理单位来做,我们业主弄不好就出问题,负责就出问题,而且手段一定是什么?是合同,签成本加酬金,签好了也是很好的,通常叫做费率,那么这个费率怎么去设置,甚至以后细节怎么去配合?都有一套思路和方法,这个就要靠我们工程咨询公司来做这件事情,我们业主可能应该没有遇到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