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公司经常会遇到工程计量问题,由于不规范的问题就会涉及后果不同,同样的的约定程序,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按图来讲程序标准,法定程序是每个月末承包方要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工程量报告,发包人接到7日内,要核对完毕,7日内核对过程中有些清单没有在一个月内完成,下个月还要完成,发包人要去现场核实要通知承包人参加,没有通知到承包人,发包人单方面核实,视为无效,通知承包人没有参加的,核实结果视为默认,双方同意结果,签字确认,本月计量完成,计量结果就是复核依据,承包人不同意结果的,在7日内向甲方提供意见,甲方接到第二个7日内继续核实,同意的双方签字,不同意不在核实,就争议部分提交仲裁和诉讼,这就是法定的计量程序,浓缩成一句话,7天24小时。
没有约定按法定的时候,我们业主,咨询公司在合同策划时怎么应对:
第一个思路,按照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的原则,我们在起草合同专用条款时,如果我们认为7天24小时可以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可以满足咨询公司的现场要求,我们就按法定,
第二个思路,我们在合同策划时,如果我们认为7天24小时不能满足业主日常管理,可以更换时间。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只要是非强制条款,我们在合同起草时可以参考可以引用,以上就是我们新政策下的每月计量的标准,这个计量标准有范围标准、方法标准、程序标准,有了统一的标准,承包人按这个标准上报量,我们业主方按统一的标准去核对,我们咨询单位接收业主委托按统一标准去审核,这就叫统一标准,马老师的科研团队为了帮助业主加强跟踪控制,也为了咨询单位加强过程跟踪控制,专门制定了一个工程计量跟踪台账,总共设定了6个台账,因为工程量每月都要确认,如何加强动态跟踪,这个台账是非常重要的,每行是计量月,每行的每列是完成的某个子目,这个表一般是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比如说工程执行到第六月,首先每月月底把承包商把第六行每列的送审量按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上报甲方,甲方接到台账以后按照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7天24小时的原则,认真审定量,审定时有三项国家统一审定标准,认定下来由甲乙双方签字,那么这个月就计量完成了,举个例子,承包商在这个月完成了43项清单子目,在月底计量时我们双方认可有42项没有争议,只有一项有争议怎么解决,国家政策有一个技巧,有争议的一项把他搁置到下个月,到下个月可能矛盾缓和确认了,那么就随下个月支付了,下个月还解决不了,还接着往下放,到工程竣工时 仍然没有解决,把以上24个月有争议的子目打包,一起提交到仲裁,台账具有累计功能,把这个24行累加到25行,那么这个25行就是竣工结算时没有争议的子目的结算量,不用再核了可以直接结算,这就是跟踪控制,把每月跟踪好了,结算时就不在去审核了,这就是我们咨询单位在计量环节如何做跟踪咨询,我们讲了跟踪的标准和跟踪的依据,也是我们业主投资控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