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公司遇到工程索赔调整事件如何处理呢?施工索赔引发的调整,那么目前施工单位承包商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很多施工单位依法索赔,经常发生,那么我们咨询单位怎么样替业主应对替业主怎么样反制,这是第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我们能不能反过来向施工方索赔?
下面我们就这两个问题进行讲解。首先我们要说一下索赔的含义和法律性质,每件事我们都要讲法律性质,那么实际上昨天我已经提到过索赔的法律性质,实际上就是经济补偿,那么这一次国家对索赔进行了重新定义,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对于非己方过错而应对方承担经济损失向对方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那么我们中国的民法通则111条对索赔的法律性质做了更加清晰的界定,说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并非惩罚,这怎么理解,我干脆把它说清楚说承包人向我们业主索赔是什么意思?是因为我们业主的过错造成人家承包人的损失,人家承包人就这个损失要求我们补偿他就这么个意思,我们向承包商索赔也有这个情况吧?是由于承包方的过错造成我们业主方的损失,我们就这个损失要求承包人赔偿我们业主,不是我们跟承包方过不去,也不是我们惩罚他,是一个正常的补偿,我们一定要以平常心态对待索赔。不要再紧张了,我们业主方通常听到索赔就紧张。
那么把它的含义和法律性质说清楚了以后,我们业主单位,跟踪咨询单位通过索赔跟踪咨询跟踪控制成本和造价要找它的原因,从源头来跟踪,我们通过昨天上午将的二十个典型三超项目的所有索赔原因统计分析发现,引发索赔原因有主观因素有客观因素,总共有十八类原因,但这十八类原因机会并不是均等的,设计错误引发的索赔占了总索赔量的46%,总索赔额度的40%,几乎占到了一半,又是设计,再一次告诉我们,我们业主投足控制的重点在哪里啊?我昨天讲了设计怎么控制,第二个原因是变更引发的索赔占总索赔量的26%,额度的28%,第三个原因是现场条件变化引发的索赔占总索赔量的15%,额度的13%,以上三类原因是费用索赔的主要原因,而恶劣气候引发的索赔占到工期索赔的60%,一般承包商向我们业主索赔,有两个目的,第一个要费用,第二个要工期,前三个原因是承包商索要费用的主要类型,而第四个是人家向我们索要工期的主要原因,把以上四类原因加一块以外的其他原因还不到总索赔的2%,额度的7%,那么显然在以上十八类索赔的原因当中,我们业主要从源头来控制投资,主要抓四类?哪四类?设计错误,工程变更,现场条件变化,恶劣气候,那么这四类里边的设计错误,我们要通过对设计院的管理来做到,怎么管理?是不是用设计合同管啊?而工程变更一个是管好设计院,第二个是管好我们甲方自己,第三个管好咨询单位,因为清单编制错误也会引发变更。现场条件变化当然也是很多时候也是我们业主引起的。而恶劣气候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但是我们可以尽可能的减少损失,这是我们控制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