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我省首个城镇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标志着我省“厕所革命”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工作由“以建为主”到“建管结合”转为“以管为主”,城镇人居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目前,我省已建成城镇公共厕所1.2万余座。为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重点区域城镇公厕达到“三无三有”,切实加强城镇公共厕所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提升公共厕所品质形象,方便群众使用,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目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制定《云南省城镇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5章31条,其中明确公共厕所主要是指城镇公共厕所,即在城市建成区和乡镇镇区建设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分为固定式(独立式、附属式)和活动式。公共厕所包括直管公共厕所和社会公共厕所。直管公共厕所是指由各级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或者由社会投资建设后移交由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维护管理的公共厕所;社会公共厕所是指由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公共厕所。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公共厕所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所需经费,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推动,省直部门负责督促指导。
在公共厕所规划和建设方面,《办法》提出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或环境卫生设施专章,将公共厕所的布局、用地、数量、粪污垃圾处理等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对公共厕所建设的密度、数量,男女厕位比例,特殊人群如厕需求都作了明确。
关于公共厕所维护管理和使用,《办法》明确公共厕所实行“属地管理、分片包干、部门负责”的厕所所长责任制、日常保洁责任制。公共厕所全部免费对外开放,严禁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收费。公共厕所不得随意停用或者关闭。公共厕所维修养护,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需达到各种设施齐全完好、“四净三无两通一明”等9条标准。就重点旅游城市、大滇西旅游环线沿线城市、省级特色小镇公共厕所,《办法》特别强调要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即: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城镇公共厕所(旅游厕所)精准点位等信息要进入“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和城市公共厕所云平台,实现公共厕所电子查询和动态管理。
《办法》还强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对公共厕所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三无三有”和“四净三无两通一明”等方面,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公共厕所管理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公共厕所管理“脏乱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