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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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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群众期盼,解决出行难题中兴恒 | 2020-06-03 16:21:35

为着力解决老年人出行难问题,有效改善居住品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顺应群众期盼,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技术性强、涉及面广,涉及规划、建设、市场监管、消防等多个部门,为全面推进此项工程,乌鲁木齐市政府成立了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府引导、业主主体、社区主抓、多方配合”的建设模式,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机制,发动街道、社区协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联系群众作用,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统筹协调设计、施工、监理、电梯厂家、各管线等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加装电梯过程中的困难,定期组织开展技术研讨,加强经验交流,共同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目标。研究制定《乌鲁木齐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乌鲁木齐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等政策性文件,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建设标准。结合工程实际,优化加装电梯工作流程图、协议书等配套文件。2019年,全市计划加装500部电梯,实际开工建设539部,完成239部电梯验收工作。2020年,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对具备实施条件的住宅小区实施100部电梯加装。

坚持以人为本,发动居民参与。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让群众了解加装电梯惠民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基层治理体系中主导作用,组织街道、社区开展政策培训,强化业务指导,通过直接联系群众、召开业主委员会等形式,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就居民安装使用费用分摊和低层住户采光等矛盾较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开展入户走访,宣传讲解加装电梯有关政策,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坚持尊重居民意愿,每部电梯的加装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涉及住户的同意,才可进行加装,尽量做到全体居民同意;与居民一起反复沟通和商讨电梯加装过程细节,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强化后续管理,加强效果反馈和评价。

抓好试点示范,优化设计方案。采取先行试点、分批开工的方式,在乌鲁木齐市园林局家属院开展加装电梯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完善工作机制,会同电梯厂家、造价咨询、设计、施工等单位,坚持经济适用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优化电梯设计尺寸、材料选型,通过将原玻璃幕墙更换为金属板等方式,在满足建筑结构安全和符合消防要求前提下,优化整体设计方案,破解加装电梯成本高的难题,由原来加装一部电梯需要约55万元降低到45万元。简化审批时限,制定加装电梯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审批时限,相关职能部门设立加装电梯专职审批窗口,将管线迁改纳入绿色通道办理,电梯设备验收工作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3到5个工作日,加快安装进度。

坚持共同缔造,筹措建设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建立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机制。对市区范围内五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市级财政按照每部电梯加装补助30万元(含水、电、气、暖、通信、广电网络等管线改造费用),确定补助标准,其余部分根据所在楼层、面积等因素,制定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出资参考比例,合理确定分摊比例。居民自筹部分可通过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专项维修资金两种方式,有效缓解居民分摊建设费用压力。同时完善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持加装电梯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细则》《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备案流程》,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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