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公司遇到材料费调整计价操作,人家承包商报价里的基本技巧今天在场基本都是我们的业主单位咨询人员,那么承包商报价对材料报价有基本技巧,我们作为跟踪审计人员,全过程跟踪人员审计人员一定知道,你不知道你无法对付他,你不知道你的合同条款就没法去反制他因为合同条款是我们起草的。那么目前投标人报价时目前我们房建项目公路水利电力项目每个项目是材料品种繁多,一个项目下来以后材料少则七八十种多则一二百种,投标人对这么多材料报价时有个基本技巧和方法,投标人报价时上百种材料不是乱报价的是分三类来报价。
第一类故意低于当时投标报价的基准价,已取得未来更多的调差额。
第二类故意高于同类材料当地的材料限价。
第三类故意等于限价。
按这三类报完价后如果国家没有政策合同中没有反制业主将来很麻烦,就要调更多的差,涨价的调的更多,降价的调的更少,那么这次国家政策替业主反制了承包商,承包商按照以上三类报价的,开工后涨价调增,怎么扣减这次国家政策给了一下三个反制措施,是维护业主利益,当然对施工单位也是不公平的,下面用三套图讲三种情况怎么调增价格,扣减价格,那么现在讲材料价格调整时对同一项目三类材料分别讲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投标人报价时第一类材料报的低于同类材料当时的信息基准价,想取得更多的调增额,这种情况下一旦中标,开工后怎么调,两种情况,涨价的以同类材料当时的基准单价为下限往上算百分之五以上的红色部分,才是调增的,是不是反制住了,而不是以下面的价格为准,下面我们给调整的更多了,降价的已中标单价为上限,往下算百分之五以上的红色部分使我们业主要扣减的,涨价幅度在绿色范围内的调不调,不调,按规定不调。
第二种情况,当投标人报的第二波材料故意高于基准单价的,故意高于未来涨价基准单价的,开工后也有两种可能,涨价的以同一材料中标的单价为下限,往上算百分之五以上的红色部分是要调增的,降价的以同类材料的基准单价为上限,往下算百分之五的红色部分是扣减的,涨价幅度在绿色范围内不调,按规定不调整了。
第三种情况,当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第三类材料等于信息价,开工后也有两种可能要么涨要么降,那么投标单价与基准单价相同了,基准价一定是投标时当地政府发布的信息价。
所以今后我们作为咨询公司跟踪咨询、跟踪审计,这就是基本的规定和操作细则!作为我们业主,投资控制也是这样的,不写进合同也这么做,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当然这个法定幅度你可以约定8%、6%,没约定按5%,幅度可以约定,那么操作细则就这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