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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中心]公安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5标段(施工)甘家厂乡大门片区大门村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GA-202010SL-011004001)中兴恒 2020.12.11

[公安县中心]公安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5标段(施工)甘家厂乡大门片区大门村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GA-202010SL-011004001)

关于公安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5标段(施工)甘家厂乡大门片区大门村的澄清(01)

招标备案编号: HBGA-202010SL-011004001各潜在投标人:

本次澄清是针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说明,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本次澄清发生矛盾,以澄清为准。

1、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第(6)条:"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附件)为准)。”修改为:

"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或土地整治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施工业绩(业绩 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附件)为准)。”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6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以每个标段的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招标代理费,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取”修改为“参照公安县人民政府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公政规[2018]5号) 收取”。

3、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款同类工程和类似工程:“同类工程是指: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50%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工程最高限价20%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业绩。”修改为:

“同类工程是指: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50%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或土地整治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工程最高限价20%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或土地整治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施工业绩。

4、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业绩要求:“近三(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年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湖北省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附件)为准。”修改为:

“近三(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年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或土地整治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湖北省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附件)为准。

其它内容均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公安县农田整治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