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需先登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入“电子政务大厅”在“河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中填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并打印。
2、申请人先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辖市、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3、省辖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初审完毕,在资质申请表内签署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报送公函及企业全部申请材料(需加盖初审部门骑缝章)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四楼大厅窗口;
申请材料由企业自行上报的,应经初审部门密封。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核,在承诺时限内将审核意见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
5、公示期结束后即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发布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6、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厅初审后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对申报业绩核查,再将初审意见和企业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7、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