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公安局荥阳市“雪亮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荥财公开-2020-17
2、采购项目名称:荥阳市“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1日
5、评审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
序号包号包内容包预算(万元) 包最高限价(万元)
1荥政采20200091-3包含枪机、球机视频监控前段建设、后台扩容和行人闯红灯前端和后台698.07 698.07
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金额(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就所投分包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分包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2.5项目地点:荥阳市;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平台建设及系统试运行,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2.7运维期:经现场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之日起5年;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采购要求;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观军(采购人代表)、刘先权、刘金平、白广思、朱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号) 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 , 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74,806.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荥阳市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9月02日至2020年09月0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荥阳市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荥阳市繁荣街001号
联系人:张海斌
联系方式: 0371-64651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二路与黄河路交叉口瀚海璞丽A座11楼
联系人:宗女士
联系方式: 13523089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女士
联系方式: 13523089335